
1.负责拟订系统财务制度办法;
2.负责系统财务预、决算工作;
3.负责系统非税收入的收缴及票据管理工作;
4.负责系统会计电算化工作;
5.负责系统财务报表的审核、编报及财务分析工作;
6.负责市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
7.负责拟订系统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办法;
8.负责系统国有资产、基建、通信、装备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9.负责实施政府采购工作;
10.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公共设施管理及维护工作;
11.负责机关职工医疗保健合作社、职工消费合作社管理及其他后勤服务工作;
12.负责机关服务中心和私营企业服务中心工作;
13.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