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处(合同监督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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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责

1.负责拟订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合同监督管理的制度办法;

2.负责维护、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3.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4.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负责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6.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7.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监制推行及专项检查工作;

8.负责指导查处市场、合同违法案件;

9.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民主道38号
邮编:300010

邮箱:scc@tjaic.gov.cn

电话:022-84493625

处长:任通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