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拟订商品交易市场管理、合同监督管理的制度办法;
2.负责维护、规范各类市场经营秩序;
3.负责监督管理经纪人、经纪机构及经纪活动;
4.负责监督管理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
5.负责监督管理拍卖企业及拍卖行为;
6.负责商品交易市场信用分类管理工作;
7.负责合同示范文本监制推行及专项检查工作;
8.负责指导查处市场、合同违法案件;
9.承办市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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