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北辰分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理权限内的以下职责:
(一)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依法组织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并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取缔无照经营。
(三)依法规范和维护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监督管理市场交易行为和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
(四)监督管理流通领域商品质量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开展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按分工查处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指导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和网络体系建设等工作,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依法查处违法直销和传销案件,监督管理直销企业和直销员及其直销活动。
(六)接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方面的反垄断执法工作(价格垄断行为除外);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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