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调处理分局日常行政事务;二、负责分局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接待、保密和宣传报道工作;三、承担综合性调研、统计及其协调工作;四、负责机关治安保卫和后勤保障工作;五、负责有关综合事务协调;六、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教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协调处理分局党组的日常事务工作;二、负责统战工作,领导开展工会、共青团、妇女工作;三、负责分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干部培训工作;四、配合机关支部开展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的党建工作;五、负责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六、负责分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事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有关工作;二、负责对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和考察工作;三、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和人事统计工作;四、负责指导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五、负责评优表彰工作;六、负责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七、负责教育培训和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八、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务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分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负责编制预算,统筹安排资金,保障正常的资金需要;二、负责编制财务报告,进行财务活动分析;三、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四、负责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负责票据、控购工作管理;五、负责对基层工商所、队及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六、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法制科工作职责 一、参与市局下达的本市工商行政管理法规、规章草案的调研、拟定和涉及工商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工作;二、组织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考核工作;三、认定、颁发、管理工商执法证件工作;四、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同级核审和听证工作;六、负责工商所以自己名义做出处罚当事人不服的行政复议工作;七、承担分局以及工商所的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八、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注册管理科职责 一、负责辖区内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二、负责辖区内市局委托的有限责任公司及分公司的登记注册工作。三、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初审、年检、资金催缴及后期管理工作。对外商投资企业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四、负责指导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的登记注册工作。五、负责调查研究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情况及统计报表工作。六、负责名称查询、并联审批及其他登记注册临时性工作。七、负责辖区内与登记有关的信访及涉诉案件的处理。八、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企业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对设立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进行年检验照工作;二、负责对各类企业的监督管理,查处违反企业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三、指导各工商所对企业的监督管理;四、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研究起草规范生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生产要素市场秩序的办法和合同、商品展销会、重点商品流通监管的文件;二、组织对各类市场开办、交易、服务行为和各类经纪人的监督管理;三、组织对重点商品的监督和市场专项治理;四、开展对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五、组织指导并实施合同行政监管、动产抵押登记;六、监管拍卖行为;七、查处市场、合同违法行为;八、组织推动“守合同、重信用”和“文明市场”评审认定工作;九、指导市场流通类行业协会工作;十、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平交易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监督管理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二、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三、查办重大案件,指导工商所(队)开展办案工作;四、依法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五、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工作职责 一、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研究、拟定消费者权益保护规章制度及具体措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二、协调处理消费者争议。受理、移送消费者申诉和对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组织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三、严厉打击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打击制假售假活动,查处制假售假集散地、制假窝点,以及为制假售假违法行为提供场所等便利条件的单位和个人。四、组织监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有重点、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好本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查工作和完成国家消保局的全国商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对有违法行为的生产、经销单位予以警示并依法查处。五、组织、指导全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分中心的工作。六、指导、协调本分局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案件的工作。七、负责本分局查处消费者合法权益案件的统计、汇总、分析并上报工作。八、上级有关部门和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商标使用、印制的监督管理;二、依法查处辖区内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三、负责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推荐、管理、保护;四、负责对辖区广告发布及其各类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五、依法查处辖区内各类广告违法行为;六、指导工商所对商标、广告监督管理;七、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科工作职责 一、负责制定本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计划、制度并督促落实;二、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纪政纪条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三、负责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遵纪守法的情况开展行政监察和督察;四、负责受理党员和工作人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五、受理群众对党员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的信访举报;六、查处党员和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七、办理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检查支队工作职责 一、对分局管辖范围内的各类消费品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商品交易会等特殊交易方式的监督管理;二、参与对生产要素市场、期货市场和经纪人的监督管理;三、依法查办辖区内的行政违法案件;四、指导工商所对各类市场的监督管理和巡查;五、办理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个私协会工作职责 一、行政事务(一)负责协会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等有关文件的起草和审核工作。(二)负责协会各种会议及活动的会务及会议记录。(三)负责协会文件资料的打印、收发、传递和保管、保密工作。(四)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工作。(五)负责协会的财务管理工作。(六)负责协会印鉴保管和使用。(七)负责协会的统计年报工作。(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宣传教育(一)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法制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组织会员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二)负责组织会员开展争创“光彩之星”和“文明工商户”、“文明单位”等评先创优活动。(三)负责本系统的宣传报道与新闻媒体的联络工作。(四)负责总结、交流和推广会员中的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五)负责《光彩》杂志及有关宣传教育书籍、报纸的征订工作。三、组织服务(一)负责协会换届的筹备和分协会建设的指导工作。(二)负责协会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会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工作。(三)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个体、私营企业党、团、工、妇组织建设。(四)组织会员参加各种展销、经贸洽谈和技术比赛活动,提高其产品知名度,开拓市场。(五)建立法律咨询机构,维护会员合法利益。(六)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加强对会员的监督管理工作。(七)负责会员出国(境)审报工作。(八)撰写本部门的工作简报和文件。 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分中心职责 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分中心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直接面向社会,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督办申诉案件的职能部门。二、负责受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工作。三、负责对申诉举报进行登记、分流、督办、反馈和答复。四、负责向分局各业务科室所队分派受理的申诉、举报并指令其查办。五、负责对分派和分送的申诉、举报办结情况的督办、汇总、反馈和绩效考核工作。六、负责申诉举报信息数据的登记、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七、负责承接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转来案件的受理、录入、分拨、督办及向其他有关部门案件的移送。八、负责12315维权工作信息收集,并按规定的渠道发布和对外宣传。 信息中心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天津市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信息化工作委员会和市局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关于信息化工作的部署和各项任务;二、根据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组织制定本局落实信息化工作任务的实施计划;三、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要求和部署,负责组织本局计算机网络和数据中心建设和计算机网络相关设备配置和维护;四、贯彻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信息化工作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和要求,组织推广使用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应用软件,检查指导软件使用和数据入库情况;五、受行政部门委托,承担工商行政管理信息的收集、整理、及处理工作、承担应用人员基础操作技术培训工作;六、面向社会提供信息、工商行政管理业务咨询服务工作;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