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职能 | ABOUT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作为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政府监督管理市场和行政执法的重要职能,工商河北分局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政务公开、依法行政,坚持以争创一流为宗旨,奋力拼搏,不断进取,为维护公平竞争的经济环境,为建设一支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为繁荣天津市及区域经济做出积极的贡献。在服务地区经济发展,确保百姓生活安全等工作中,讲奉献,树形象,不仅带出了一支文明、高效、廉洁、具有现代化管理知识的执法队伍,更成为了党和政府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成为了地区经济腾飞所不可缺少一块基石。在行政执法、消费者和企业权益保护、服务市场等方面,为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工商河北分局下设24个部门,包括1室、12个科、7个工商行政管理所、1个经济检查支队、2个协会、1个信息中心.
    基本职能:
(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
(二)依法管理本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审定、批准、颁发分管范围内有关证照并实行监督管理;承办企业改组改制的登记工作。
(三)依法监督本辖区内市场竞争行为,查处垄断、传销和变相传销等违法违章行为。
(四)负责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的监督管理;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及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
(五)依法监督和管理本辖区内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六)负责本辖区内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负责动产抵押物的登记管理;负责拍卖行为的监督管理;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
(七)依法负责本辖区内商标管理工作;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
(八)依法监督管理本辖区内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九)指导所属消费者协会和私营个体经济协会的工作。承办市工商局及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商河北分局在此衷心感谢各级领导给予我们的关心和帮助,衷心感谢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我们将竭诚愿为社会各界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部门职能:

(一)办公室(主任:黄葆红,副主任:周少敏、刘金香)
  主要职能:督促落实局长办公会决定,了解掌握全分局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调研;负责市区文件的上传下达、起草分局文书文件及各种文字材料的整理把关、及时搜集整理报送各类信息及文书档案、企业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与市区各部门的协调,信访与提案的接待与落实,复印打字工作;负责各种工作会议的计划、协调、安排、负责分局安全保卫、安排值班工作等。
 
(二)宣传教育科(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科长:张江)
  主要职能:负责分局党群工作,分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发展工作 ,领导共青团工作、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和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
(三)人事科(科长:曹永强 )
  主要职能: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的编制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统计工作;负责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四)监察科(纪检组)(科长:折津顺)
          主要职能: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行风评议工作,工商形象督查工作;负责受理查办党员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财务科(科长:李俊周、副科长:张辉)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分局机关及各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全分局后勤保障、会务保障、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及分局相关基建工作、医保工作等。
(六)法制科(科长:冯泽明)
  主要职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听证工作 ;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分工工作;负责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七)企业注册管理科(副科长:石刚  主持工作)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企业及个体工商的名称核准管理工作;指导各工商所注册登记工作;负责企业的并联审批工作;

 (八)外资科(科长:李淑娟)

     负责辖区内外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初审、年检工作;依法查处外资企业违法违规案件。

(九)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陈文俊,副科长:王成武)
  主要职能:负责内资企业的日常年检工作;负责对辖区各类内资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登记管理的行为。
(十)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刘锡华,副科长:沈宏)
  主要职能:规范全区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组织市场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对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监督检查各类合同的签订、履行;负责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格式合同条款,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合同鉴证和资信调查,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推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十一)公平交易科(科长:霍爱民)
  主要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走私贩私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打黄、禁毒等工作。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科长:史洪凯、副科长:郭秀珍)
  主要职能:负责流通领域食品安全检查、监督。受理消费者投诉和对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调解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组织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组织查处经销掺假及假冒伪劣产品行为。
(十三)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李运奎、副科长:李群)
       主要职能:负责商标使用、印制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商标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管理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负责广告经营主体资格的审批、发证、广告发布登记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违章案件,组织广告行业人员的有关培训。
(十四)执法检查支队:(教导员:韩志庆、副支队长赵波  主持工作:  副支队长:任洪)
       负责办理辖区内发生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配合有关科室完成市场专项整治任务;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完成区委、区政府以及市局和分局临时交办的执法任务。
(十五)工商所:全面负责辖区经济主体市场准入和经济秩序日常监管工作,落实各项监管任务,解决和反馈日常监管中出现的问题。包括:个体工商户登记事项、年检验照、经济户口管理、企业信用监管及其他日常监管;根据要求开展各项专项整治;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有形市场日常监管;广告监管;申诉举报的受理、调解、查办、反馈、录入;依照职权查处本辖区内的违法违章案件;各类统计汇总上报;指导私个协分会和消协分会的工作;宣传工商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承担分局和地区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权限范围内其他问题的处理解决及重大、疑难问题的移转和突发、紧急事项的上报等。
   1、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月牙河工商所。

         (所长:朱志鹏,副所长:王爱军、李超岭)
 

        2、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建昌道工商所。

        ( 教导员:于文援,所长:尹福胜,副所长:孙长江、李照红)     

        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北站工商所。

         (所长:陈伯洲,副所长:陈建国)

        4、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京津公路工商所。

         (所长:于强,副所长:刘福喜,王秀琴)


   5、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东六经路工商所。

        (所长:薛瑞祥 副所长:王宗民)


   6、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王串场工商所。

       (所长:朱军,副所长:吕增军)


   7、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北分局光复道所。

       (所长:王德全,副所长:吴长幸)
   


        (十六)消费者协会:(秘书长:谢建华)

        负责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十七)个体私营经济协会:(秘书长:钱志勇)
       主要负责联系本辖区内私营个体经营者,贯彻党和政府发展私营个体经济的方针政策;配合工商行政管理开展相关服务,组织教育培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十八)信息中心:(主任:蔡福月)

     综合管理分局计算机设备和网络运行,即硬件的配备、维护、维修、网络建设;各项应用软件及业务软件的运用和管理;负责信息化规划,信息化标准;分局工商行政管理系统信息技术人员和应用人员的培训工作;承办分局交办的其他事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