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东分局职责: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河东分局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管理权限内的以下职责:
㈠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㈡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对其所注册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㈢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㈣依法监督和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㈤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㈥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㈦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㈧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章行为。
㈨指导区(县)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㈩承办市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河东分局内设机构职责:
(一)办公室(主任:杨林,副主任:陈瑞军、侯树强、王奕)
主要职能:督促落实局长办公会决定,了解掌握全局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搞好调研;负责市、区文件的上传下达、起草分局文件、通知及各种文字材料的整理把关;及时搜集整理报送各类信息,做好对外宣传;做好文件传阅及文书档案的整理和保存;做好统计工作,按时填写报送各类报表;做好信访接待与提案工作的回复与落实;做好会务工作;复印打字油印工作;做好车辆的使用安排;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教育科(党组办公室、机关党委)(科长:王瑞军)
主要职能:负责分局党群工作,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组织发展工作 ;领导共青团、机关党委的日常工作;负责政治思想教育和宣传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统战工作;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和基层工商所建设工作。
(三)人事科(科长:李树山)
主要职能:负责干部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的编制工作;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及人事统计工作;负责评比表彰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四)监察科(纪检组)(科长:尤百顺;副科长:潘丽娟)
主要职能:负责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行风评议、行政效能监察、工商形象督查工作;负责受理查办党员和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
(五)财务科(主任科员(主持工作):刘俊义;副科长:马宝莉)
主要职能:负责机关及所属部门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编制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及各部门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全局后勤保障、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及分局相关基建工作等。
(六)法制科(科长:苑永泰)
主要职能: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和听证工作 ;负责组织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监督和执法责任分工工作;负责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工作。
(七)企业注册管理科(科长:韩长友;副科长:陈宏业、张慧芳)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名称核准管理工作;指导各工商所内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工作;负责企业的并联审批工作。
(八)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管理科(副科长:骆鹏)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外商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初审、年检工作;依法查处外资企业违法、违规案件。
(九)企业监督管理科(科长:赵国良;副科长:丁小强)
主要职能:负责辖区内资企业、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年检、验照的监督检查工作;对辖区各类市场主体进行日常监管;搞好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工作;负责组织对无照经营的专项治理工作;依法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
(十)市场监督管理科(科长:叶学志;副科长:段恒云、李刚)
主要职能:负责规范辖区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经营行为、产品质量;依法监督指导各市场主办单位做好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依法监督管理各市场,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工作;承办企业动产抵押登记;监督管理拍卖活动;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组织推动“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办理合同鉴证和资信调查,调解合同争议。
(十一)公平交易科(科长:崔宝元;副科长:于巍)
主要职能:负责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查处走私、贩私、传销、变相传销及其他经济违法、违规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禁毒等工作。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中心)(主任科员(主持工作):岳胜;副科长:卢幼林)
主要职能:受理消费者申诉和对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调解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组织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组织查处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和指导各工商所依法对辖区内的超市、食品店等食品经营场所进行监督管理、开展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内容进行核实、整理,为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提供信息,会同有关部门调解、查处申诉、举报案件。对上级转办的申诉、举报案件进行分拨并做好案件的督办、反馈、统计分析;负责12315维权工作信息搜集,并及时向上级和有关部门反馈。
(十三)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科长:温国强;副科长:林伟)
主要职能:负责商标使用、印制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商标工作;负责著名商标、驰名商标的推荐和保护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假冒商标和商标侵权案件;负责广告经营主体广告发布登记及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组织商标、广告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
(十四)信息中心(主任:王建伟)
主要职能:负责全局局域网的日常维护管理,解决有关微机使用的疑难问题,保障全局网络的顺畅和正常使用。
(十五)派出机构
按照经济区域设置的原则,设置工商行政管理所,主要职能为在《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规定授权范围内履行工商行政管理的综合职能。
1、向阳楼工商所。(所长:王仁里;副所长:秦优军、董建立)
辖区范围:河东区向阳楼街、上杭路街
2、郭庄子工商所。(主任科员(主持工作):朱守鹏;副所长:张振江、罗勇逵、王欣)
辖区范围:河东区春华街、常州道街
3、大桥道工商所。(所长:田津洲;副所长:聂爱君、孔龙)
辖区范围:大直沽街、富民路街一部分
4、万新村工商所。(所长:王海军;副所长:丁维刚、刘乐强)
辖区范围:鲁山道街、东新街
5、二号桥工商所。(所长:穆祥治;副所长:栗威、黄茂元)
辖区范围:中山门街、二号桥街、富民路街一部分
6、大王庄工商所。(所长:王彦儒;副所长:马毓田、张津有、刘淑洁)
辖区范围:大王庄街、唐家口街。
7、专业市场管理所。(主任科员(主持工作):索其峰;副所长:翟洪明)
辖区范围:河东区的专业市场
工商所主要职能:依法对辖区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市场主办单位、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实施监督管理;依法对辖区企业和经营场所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开展市场巡查,实行分级分类管理;负责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的注册登记;依法对个体工商户和各类企业进行年检验照;受理消费者申(投)诉、12315申诉举报,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查处经济违法案件;宣传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商行政管理职责及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
(十六)市场检查支队(队长:孙家元;副队长:刘宝强、刘志清)
主要职能:依法对全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综合监管;查处区域内发生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配合有关科、所完成市场专项整治任务;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执法行动;完成市局、区政府和分局交办的执法任务。
(十七)河东区消费者协会(秘书长:马苏鸽)
主要职能: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就有关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鉴定部门应当告知鉴定结论;就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侵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
(十八)河东区个体(私营)劳动者协会(秘书长:李建国;副秘书长:张俊清)
主要职能:组织会员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诚实守信,文明经商,优质服务活动;关心会员生活和福利事业,反映会员合理意见和要求,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对会员进行生产经营指导和技术上的培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情况,提出发展个私经济的建议;积极开展与国内外有关组织和社会团体的经济技术交流和友好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