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塘沽分局机构职能
分局主要职能:
一、负责宣传、贯彻、实施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依法组织管理辖区内工商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公民个人的登记注册工作,依法确认企业法人资格或合法经营地位,对其所注册事项进行监督管理。
三、依法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活动,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传销和变相传销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组织查处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件及经销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依法监督和管理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
五、依法监督管理个体工商户、个人合伙和私营企业的经营活动,规范其经营行为,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六、依法查处商标侵权假冒等违法行为,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对商标的使用和印制进行监督管理。
七、依法监督管理广告发布和广告经营活动,查处广告违法违章行为。
八、负责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违章行为。
九、指导区(县)消费者协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十、承办市工商局和当地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工商塘沽分局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责
一、 办公室。其职责是:
负责全局政务的综合协调和重大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担综合性调研任务,组织、协调、推动全局的调研工作;负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议案、提案的办理;负责全局的文秘、档案、信息、信访、接待、保密、安全保卫、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局长办公会的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主 任:孔维宽 联系方式:25895229
副主任:李 媛 联系方式:25893782
二、人事科。其职责是:
研究拟定队伍建设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负责分局的干部人事考核、评选先进和表彰工作;负责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的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分局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分局人员调配及人事档案管理、劳资、人事统计工作;负责老干部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长:孙海燕 联系方式:65270265
三、宣教科(党组办公室)。其职责是:
负责分局思想政治教育和宣传工作;负责分局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分局工商所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分局党群工作、局党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局党组会的会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王广志 联系方式:65270249
四、行财科。其职责是:
拟定分局年度财务计划;负责分局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分局国有资产、医疗保险、公积金的管理工作;负责分局基建、行政事务管理及后勤保障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李晨明 联系方式:65270244
副科长:王淑彩 联系方式:65270218
副科长:王志洪 联系方式:65270228
五、法制科。其职责是:
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核审工作和组织听证工作,承担或参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赔偿的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执法监督检查;负责有关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培训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郭永全 联系方式:65270251
六、监察科。其职责是:
负责分局纪检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负责行风督察工作;负责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焦静 联系方式:65270268
七、企业注册登记管理科。其职责是:
负责全区内资企业,合伙企业、私营有限公司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工作;负责企业名称核准管理工作;办理由市局委托的业务工作;指导各工商所个体户的注册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王 彬 联系方式:66897059
副科长: 张东风 联系方式:66897060
八、外资科。其职责是:
负责辖区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企业及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的初审、年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保护外资企业的合法权益。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朱庆和 联系方式:25212242
九、企业监督管理科。其职责是:
负责全区内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私营有限公司和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济组织的年检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行为;依法保护内资企业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工商所对个体工商户的监督管理及无照经营的查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文殿起 联系方式:65270243
副科长: 刘维平 联系方式:65270241
十、市场(合同)监督管理科。其职责是:
规范各类市场的经营秩序,对市场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组织查处市场一般违章违法行为;组织市场执法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负责集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对商品展销会的登记和监督管理;负责对各类特殊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工作;查处利用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规范格式合同条款,监制和推行合同示范文本,调解合同争议;组织推动“守合同、重信誉”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叶 青 联系方式:65270261
副科长:李振祥 联系方式:65270259
十一、公平交易科。其职责是:
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依法查处走私贩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扫黄”、“打非”、“禁毒”、“反假币”等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分局查处经济违法违章案件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龚金森 联系方式:65270254
副科长:王 斌 联系方式:65270255
十二、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其职责是:
受理、移送消费者投诉和对经济违法行为的举报;调解处理消费者权益争议;组织查处商品消费和服务领域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组织查处经销掺假及假冒伪劣产品行为;负责组织辖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依法保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组织、指导工商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费者投诉举报中心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任学忠 联系方式:65270235
副科长:张塘和 联系方式:65270234
十三、商标广告监督管理科。其职责是:
负责辖区商标使用、印制的监督管理,指导企业商标工作;负责著名商标的管理和驰名商标的推荐、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查处商标违法行为案件。负责全区广告经营主体资格的初审,户外广告发布登记备案及户外广告活动的监督管理;依法组织查处广告违法违章案件;组织广告行业人员的有关培训;指导辖区广告审查机构和广告行业组织的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 长:黄平练 联系方式:65270219
副科长:宁树梅 联系方式:65270220
十四、检查支队。其职责是:
依法对全区各类经济主体进行综合监管,查处区域内发生的经济违法、违规案件,配合有关科、所完成市场专项整治任务,配合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执法行为,完成市局、区政府和分局交办的执法任务。
队 长:张金贵 联系方式:65270248
分局下设六个工商管理所。其职责是:
负责辖区内的市场管理及监督工作;负责辖区集体企业、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及个休工商户的设立、变更、年检换照、注销、吊销的初审工作;负责各类市场主体日常监督管理;负责各类企业违反登记法律法规行为;负责核发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负责查处辖区内出现的不正当竞争、侵权、广告、合同欺诈等各类违法经营行为,维护辖区经济秩序;负责查处各类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经营行为;负责受理消费争议申诉;负责辖区内各类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的原始档案、数据库档案、经济户口、信用信息搜集等工作;指导个私协分会、消协分会工作;负责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解放路工商所
所 长:杨光全 联系电话:65270282
副所长:陈桐章 联系电话:65270285
副所长:张锡俊 联系电话:65270284
杭州道工商所
所 长:刘贵新 联系电话:66300878
副所长:王大中 联系电话:66300879
副所长:崔敬国 联系电话:66300876
新港工商所
副所长(主持工作):刘志勇 联系电话:65720094
副所长:陈建文 联系电话:65720136
新河工商所
所 长:李桂森 联系电话:66300925
副所长:张更民 联系电话:66300887
胡家园工商所
所 长:邢宝柱 联系电话:66581006
副所长:李林生 联系电话:66581006
副所长:张兰生 联系电话:66581006
东沽工商所
所 长:杨忠义 联系电话:65260541
副所长:于文宝 联系电话:65260541
副所长:韩常青 联系电话:65260541